他汀不耐受的诊断与处理存在一定困惑,缺乏统一定义等问题,阻碍了他汀的合理使用。
近期,阜外医院李建军和窦克非等撰写的《他汀不耐受的临床诊断与处理中国专家共识》指出,他汀不耐受,大多数与他汀无关。
因此,对于动脉粥样硬化性疾病(ASCVD)及高风险患者,应将降低LDL-C和预防心血管病作为首要目标,科学诊治他汀不耐受。
与血脂管理目标未能实现的后果相比,他汀相关不良反应风险是次要的,应在兼顾安全的同时,最大限度地保障他汀的临床效益。
定义与诊断:需满足四个条件
结合多种定义,共识将他汀不耐受定义为,应用他汀后出现一种或多种他汀相关不良反应,减量或停用他汀可改善,重启他汀则再次出现,导致无法维持达标。
他汀不耐受可分为两类,包括完全不耐受和部分不耐受。前者是指不能耐受任何种类、任何剂量他汀,后者是指不能耐受某些他汀的某些剂量。
他汀不耐受的影响因素较多,客观因素如药物相互作用。主观因素也起到一定的作用,需仔细甄别。
共识指出,诊断他汀不耐受应注重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异常,需明确使用他汀与不良反应及检测异常间的因果关系,且患者不能耐受至少2种他汀,其中一种为每日最低剂量。
在怀疑他汀不耐受的情况下,医务人员需分析以下四个要素,如同时满足方可诊断:
(1)临床表现:主观症状(如肌痛、无力)和/或客观实验室检查[如肌酸激酶(CK)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(ALT)、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]异常。
(2)他汀种类和剂量:患者不能耐受≥2种他汀,其中一种为最低每日剂量,包括阿托伐他汀10 mg、瑞舒伐他汀5 mg、辛伐他汀5 mg、匹伐他汀1 mg、普伐他汀10 mg、氟伐他汀20 mg、洛伐他汀20 mg。
(3)时间和因果关系:在开始使用他汀或增加剂量后出现不良反应,停药后缓解,再次用药后重新出现。
(4)排除其他可能原因:与其他疾病和药物相互作用相关的可能性较低。
新发糖尿病不属于他汀不耐受
他汀不耐受主要表现为肌肉不良反应和肝功能异常,后者相对常见,主要表现为一过性、无症状、ALT/AST<3×正常值上限(ULN)的转氨酶升高。
他汀相关新发糖尿病等,不列入他汀不耐受的范畴。
肌肉不良反应包括肌痛、肌炎、肌病和横纹肌溶解,大多数情况下不伴CK升高。应首先排除由慢性体力活动或既往存在的肌肉疾病所致。
为了便于区分和处理不同程度的肌肉不良反应,共识建议根据CK升高梯度定义肌肉不良反应的类别和程度:
肌痛定义为肌肉疼痛或无力,CK≤1×ULN;肌炎,1×ULN<CK≤10×ULN;肌病,10×ULN<CK≤40×ULN;横纹肌溶解最为严重,表现为CK>40×ULN,由肌纤维坏死引起,伴肾功能衰竭,急需就医甚至住院。
真实世界中,CK>10×ULN的情况极少发生。
临床处理
决定处方他汀时,要对患者进行充分的教育,包括药物的用法用量、注意事项、心血管获益、依从治疗的重要性等。
要确保患者对他汀类药物治疗的益处有足够了解,尽量减少对降脂治疗的不必要担忧和媒体信息的干扰。
当诊断他汀不耐受时,评估可改变的危险因素很重要,纠正这些因素可提高对他汀类药物的耐受性。
表1 他汀不耐受的危险因素
项目 | 因素 | 细分 |
不可改变因素 | 人口统计学指标 | >80岁;女性;亚裔 |
遗传 | SLCO1B1 rs4149056 (经辛伐他汀诱发的肌肉疾病证实)线粒体基因G12630A突变 | |
可改变因素 | 生活方式 | 高强度运动;饮酒;药物滥用;葡萄柚或蔓越莓食用过多 |
基线临床指标或身体状况 | 基线CK水平升高;维生素D缺乏;低体重指数;肥胖;虚弱 | |
合并症 | 肾功能受损;肝病;1型或2型糖尿病;胆道梗阻;代谢综合征;甲状腺功能减退;肌肉疾病;急性感染;器官移植;严重创伤 | |
药物相互作用 | CYP3A4抑制剂/底物:如环孢霉素、大环内酯类、唑类抗真菌药、烟酸、夫西地酸、维拉帕米、胺碘酮、秋水仙碱、莱特莫韦、HIV/HCV蛋白酶抑制剂;CYP2C9抑制剂/底物:如环孢霉素、酮康唑、胺碘酮;OATP1B1抑制剂:如吉非罗齐、环孢霉素、莱特莫韦、HIV蛋白酶抑制剂 |
注:SLCO1B1:溶质载体有机阴离子转运体家族成员1B1;CK:肌酸激酶;CYP3A4:细胞色素P450 3A4;HIV/HCV:人类免疫缺陷病毒/丙型肝炎病毒;CYP2C9:细胞色素P450 2C9;OATP1B1: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1B1。
表2 他汀类药物相关肌肉症状临床指数(SAMS-CI)量表
项目 | 分值(分) | ||
部位、性质 | |||
对称髋屈肌/大腿疼痛 | 3 | ||
对称小腿疼痛 | 2 | ||
对称上肢近端疼痛 | 2 | ||
非特异性、不对称、间歇性 | 1 | ||
时间 | |||
治疗 <4 周出现症状 | 3 | ||
治疗 4~12 周出现症状 | 2 | ||
治疗>12 周出现症状 | 1 | ||
停药 | |||
停药后改善(2 周内) | 2 | ||
停药后改善( 2~4 周内) | 1 | ||
停药后没有改善(>4周) | 0 | ||
换用其他他汀类药物 | |||
4 周内再次出现相同症状 | 3 | ||
4~12 周内再次出现相同症状 | 1 | ||
得分(分) | |||
肌肉症状与他汀类药物的相关性 |
<7 不大可能 |
7~8 可能 |
9~11 很大可能 |
表3 他汀不耐受的处理方法
类型 | 解决方案 | 举例 |
不分他汀不耐受 | 换用另一种他汀类药物或含红曲的降脂药物 | 从辛伐他汀换为阿托伐他汀,从仿制他汀类药物换为原研他汀类药物,换用血脂康、脂必泰等 |
减少药物剂量 | 瑞舒伐他汀剂量从20 mg降为5mg或10 mg | |
间隔服用他汀类药物 | 阿托伐他汀剂量从每日1次改为两日1次 | |
小剂量他汀类药物与非他汀类药物联用 | 他汀类药物联合依折麦布/PCSK9抑制剂 | |
完全他汀不耐受 | 单用非他汀类他汀类药物 | 依折麦布、PCSK9抑制剂、贝派地酸等 |
注:PCSK9: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。
来源:中国循环杂志